第壹稅務分局
負責宜城街道辦事處範圍內(涉外企業除外)的地方稅收、社會保險費以及綜合規費等各類收入的征收管理。
第二稅務分局
負責丁蜀鎮、湖父鎮、大浦鎮範圍內(涉外企業除外)的地方稅收、社會保險費以及綜合規費等各類收入的征收管理。
第三稅務分局
負責張渚鎮、太華鎮、西渚鎮範圍內(涉外企業除外)的地方稅收、社會保險費以及綜合規費等各類收入的征收管理。
第四稅務分局
負責和橋鎮、高塍鎮、萬石鎮、城北街道辦事處範圍內(涉外企業除外)的地方稅收、社會保險費以及綜合規費等各類收入的征收管理。
第五稅務分局
負責周鐵鎮、芳橋鎮範圍內(涉外企業除外)的地方稅收、社會保險費以及綜合規費等各類收入的征收管理。
第六稅務分局
負責官林鎮、新建鎮、楊巷鎮範圍內(涉外企業除外)的地方稅收、社會保險費以及綜合規費等各類收入的征收管理。
第七稅務分局
負責徐舍鎮範圍內(涉外企業除外)的地方稅收、社會保險費以及綜合規費等各類收入的征收管理。
第八稅務分局
負責新莊街道、宜興經濟開發區(涉外企業除外)的地方稅收、社會保險費以及綜合規費等各類收入的征收管理。
第九稅務分局
負責環科園、新街街道範圍內(涉外企業除外)的地方稅收、社會保險費以及綜合規費等各類收入的征收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