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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興市地方稅務局的派出機構

第壹稅務分局

負責宜城街道辦事處範圍內(涉外企業除外)的地方稅收、社會保險費以及綜合規費等各類收入的征收管理。

第二稅務分局

負責丁蜀鎮、湖父鎮、大浦鎮範圍內(涉外企業除外)的地方稅收、社會保險費以及綜合規費等各類收入的征收管理。

第三稅務分局

負責張渚鎮、太華鎮、西渚鎮範圍內(涉外企業除外)的地方稅收、社會保險費以及綜合規費等各類收入的征收管理。

第四稅務分局

負責和橋鎮、高塍鎮、萬石鎮、城北街道辦事處範圍內(涉外企業除外)的地方稅收、社會保險費以及綜合規費等各類收入的征收管理。

第五稅務分局

負責周鐵鎮、芳橋鎮範圍內(涉外企業除外)的地方稅收、社會保險費以及綜合規費等各類收入的征收管理。

第六稅務分局

負責官林鎮、新建鎮、楊巷鎮範圍內(涉外企業除外)的地方稅收、社會保險費以及綜合規費等各類收入的征收管理。

第七稅務分局

負責徐舍鎮範圍內(涉外企業除外)的地方稅收、社會保險費以及綜合規費等各類收入的征收管理。

第八稅務分局

負責新莊街道、宜興經濟開發區(涉外企業除外)的地方稅收、社會保險費以及綜合規費等各類收入的征收管理。

第九稅務分局

負責環科園、新街街道範圍內(涉外企業除外)的地方稅收、社會保險費以及綜合規費等各類收入的征收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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