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電子稅務 - 乙市丁區稅務局

乙市丁區稅務局

法律主觀:

被許可人以欺騙,賄賂等不正當手段取得行政許可的會撤銷其行政許可並處以壹定罰款。若其取得的行政許可屬於直接關系公***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財產安全事項的,申請人在三年內不得再次申請該行政許可。

法律客觀:

《行政許可法》第七十九條 被許可人以欺騙、賄賂等不正當手段取得行政許可的,行政機關應當依法給予行政處罰;取得的行政許可屬於直接關系公***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財產安全事項的,申請人在三年內不得再次申請該行政許可;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 上一篇:開封市第二中醫院核酸檢測線上申請指南(入口+流程)
  • 下一篇:從煙臺綜合保稅區到福山區頤景園坐幾路車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