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押給個人的房屋可以被法院查封,但不影響抵押權人行使權利。根據規定,債務人或者第三人將其有權處分的財產抵押給債權人的,債務人不按期償還債務時,債權人可以優先受償。
法律客觀性: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第三百九十四條擔保債務的履行。債務人或者第三人不轉移財產占有權,將財產抵押給債權人的,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債權人有權就該財產優先受償。前款規定的債務人或者第三人為抵押人,債權人為抵押權人,提供擔保的財產為抵押財產。《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四百零二條以本法第三百九十五條第壹款第壹項至第三項規定的財產或者第五項規定的在建建築物抵押,並辦理抵押登記。抵押權在登記時設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