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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開具了發票~對方要求提供明細清單,能否在A4打印的清單上蓋印發票專用章?

可以。

現在增值稅防偽稅控開票系統可以自帶清單的,就是打印在普通的復寫紙上的(多聯),然後加蓋發票專用章。

所以,妳可以比照其格式另外打個清單,加蓋發票專用章即可。

發票的認證只比對七項數據(銷貨方名稱及稅號、購貨方名稱及稅號、日期、金額、稅額),貨品明細不在對比之列。如果在稅務局代開發票,清單可以自已另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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