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通過增值稅發票綜合服務平臺未能查詢到對應的增值稅專用發票電子信息,可能主要存在以下原因:壹是銷售方在開票時未能準確填寫您的統壹社會信用代碼(納稅人識別號)。
發生此類情形時,您可以要求銷售方按規定作廢或者紅沖開具錯誤的增值稅專用發票。二是銷售方離線開具的增值稅專用發票尚未上傳至稅務機關信息系統。發生此類情形時,您可以聯系銷售方及時上傳發票信息。在排除上述兩類原因後,如果仍然存在相關問題,您可以采取電話咨詢主管稅務機關或12366納稅服務熱線的方式,由稅務部門協助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