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期間社保降低政策2020通知,社保繳費只對企業降低,個人繳費不降低;據了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發布了《關於階段性降低企業社會保險費的通知》(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發11號)和《關於階段性降低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費的指導意見》(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發6號)。這兩份文件,
只是單位繳費減少,職工個人繳費不減少。企業緩繳社保6個月,個人繳費記錄不中斷。而且企業社保減免政策有免、減、緩三個檔次。
免除2020年2月起,各省可免除中小企業養老、失業、工傷保險三項社會保險的單位繳費,期限不超過5個月,也就是說免除政策可執行至6月。湖北省可將豁免範圍擴大至各類參保企業。
除湖北外的其他省份可將大型企業等參保單位的三項社保單位繳費減半,減免期限不超過3個月。由於機關事業單位不涉及業務問題,受疫情影響較小,不納入本次救助政策範圍。
受疫情影響,生產經營出現嚴重困難的企業可申請緩繳,緩繳期原則上不超過6個月,緩繳期間免收滯納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