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登錄廈門電子稅務局。
2.依次點擊“我要納稅”、“申報納稅”、“申報稅(費)清單”進入其他申報頁面,選擇財產和行為稅合並納稅申報,點擊填寫申報表按鈕。
3.進入申報單填寫界面,選擇印花稅申報。如果提示沒有稅源信息可以申報,需要檢查確認信息中的納稅期限選擇是否正確。如果確認,可以點擊稅源征收按鈕進行稅源征收。
4.稅源輸入後,返回“財產和行為稅合並納稅申報”頁面,勾選“印花稅”,點擊頁面右上角的“下壹步”,進入申報詳情頁面。申報詳情頁面會顯示根據稅源自動填寫的《財產和行為納稅申報表》,確認相關信息無誤後點擊“申報”按鈕完成申報。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法
第十六條印花稅按季、按年或者按次征收。季度、年度納稅的,納稅人應當在季度或者年度終了後15日內申報納稅;納稅人應當自納稅義務發生之日起15日內申報納稅。
證券交易印花稅每周支付。證券交易印花稅的扣繳義務人應當在每周結束後五日內申報納稅和銀行結算利息。
第十七條印花稅可以通過加蓋印花稅票或者由稅務機關依法開具其他完稅憑證的方式繳納。
應稅憑證附有稅票的,納稅人應當在每張稅票的騎縫處加蓋註銷或者註銷印章。
印章由國務院稅務主管部門監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