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花稅按期申報的納稅人在印花稅申報時系統提示“印花稅按期申報稅源信息未采集全,請重新采集後再進行申報(按期零申報稅目也需采集。)”如何解決? 這是由於印花稅已核定的稅目,沒有完全進行稅源采集導致的,尤其是0申報容易遺漏。 解決辦法:首先到電子稅務局首頁點擊“我的信息-納稅人信息-稅種認定信息”,查看印花稅稅種核定稅目,查看是否有未進行稅源采集的稅目,舉例:”印花稅核定稅目有購銷合同和技術合同,本月只對購銷合同進行稅源采集,遺漏了技術合同”,此時就需要進行技術合同的稅源采集。 回到主頁點擊“我要辦稅-稅費申報及繳納”進入下圖頁面。點擊“按期應申報-財產和行為稅合並申報-財產和行為稅稅源采集-印花稅”進行稅源采集。 進入稅源采集頁面後,選擇“按期申報-新增按期申報稅源”。 進入“新增印花稅稅源”頁面,“稅目”選擇“技術合同”,“稅款所屬期”選擇申報的期間,“應納稅憑證書立(領受)日期”選擇合同簽訂當天,“計稅金額或件數”按實際填寫,零申報的填0。 保存後,正常申報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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