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依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實施<中華人民***和國印花稅法>等有關事項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22年第14號)
1.登錄電子稅務局。2.搜索並進入“印花稅申報”界面。3.選擇申報期間。4.進入《印花稅申報表》。5.表中找到“應稅憑證名稱”,點擊“增加行”。6.在下拉列表中選擇恰當的“應稅憑證”。註意,應稅憑證只能在列表中選擇,不能手工輸入。7.每項“應稅憑證”對應的稅率由系統自動帶出,企業只需要正確填入計稅金額,系統將自動計算應納印花稅額。印花稅的應稅憑證名稱必須在系統列表中勾選,不能手工錄入。根據《中華人民***和國印花稅暫行條例》(國務院令第11號)第二條規定:“下列憑證為應納稅憑證:1.購銷、加工承攬、建設工程承包、財產租賃、貨物運輸、倉儲保管、借款、財產保險、技術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質的憑證;2.產權轉移書據;3.營業賬簿;4.權利、許可證照;5.經財政部確定征稅的其他憑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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