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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發票報銷獎金違法嗎?

法律分析:是違法的。實踐中,直接支付給職工的勞動報酬壹般由計時工資、計件工資、獎金、津貼補貼、加班工資和特殊情況下支付的工資組成。其中,獎金是指支付給職工的超額勞動報酬和增收節支的勞動報酬,而生產獎的範圍主要包括超產獎、質量獎和年終獎(勞動分紅)。由此推斷,年終獎其實是工資的壹部分,屬於勞動報酬的範疇。延遲發放年終獎,無異於欠薪。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四十八條。國家實行最低工資保障制度。最低工資的具體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制定,報國務院備案。用人單位支付給勞動者的工資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條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和國家規定,及時足額支付勞動者勞動報酬。用人單位拖欠或者未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勞動者可以依法向當地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人民法院應當依法簽發支付令。

第四十四條有下列情形之壹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下列標準支付高於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工資報酬: (壹)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壹百五十的工資報酬;(二)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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