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城建稅按已繳納增值稅的7%繳納;
3.教育費附加按已繳納增值稅的3%繳納;
4.地方教育附加為已繳納增值稅的2%;
5.印花稅:購銷合同按購銷金額的萬分之三蓋章;賬本按5元/本(每年開賬時)繳納;每年按“實收資本”和“資本公積”之和的萬分之五繳納(第壹年全額繳納,以後逐年遞增繳納);
6.城鎮土地使用稅按實際占用的土地面積繳納(各地不同,XX元/平方米);
7.房產稅按自有房產原值的70%*1.2%或租金的12%繳納;
8.車船稅按車繳納(各地規定不同,不同車型稅額不同,XX元);
9.企業所得稅按應納稅所得額(調整後利潤)的25%繳納;
10,工資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