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郵政代開個人發票的條件

1.自然人提供的身份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2.代理人身份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3、購銷商品、提供或接受勞務以及從事其他經營活動,如經營合同、協議或其他經稅務機關批準的文件原件及復印件。

4.付款方(或接受勞務的服務方)對所購商品(或接受勞務的服務方)出具的書面確認憑證,必須載明收款方經營行為(或勞務)發生地、商品(或勞務)名稱、單價、數量、金額、公司名稱、地址、聯系電話、聯系人,並加蓋公司公章(付款方為個人,簽字確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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