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企業工資薪金和職工福利費稅前扣除的公告》(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5第34號)第壹條規定,企業福利費補貼費用稅前扣除計入企業職工工資薪金體系, 且與工資薪金壹並支付的福利補貼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企業工資薪金和職工福利費扣除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09〕3號)同時不符合上述條件的福利補貼,視同國稅函〔2009〕3號文件第三條規定的職工福利費,按規定計算稅前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