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件事比較嚴重,罰款肯定是跑不了的。目前,工商、稅務等執法部門,只要接到舉報必須查處,且要將查處結果向上級備案,並向舉報人反饋。這是硬性規定,“烏紗帽”管著呢,誰也不敢照顧關系。
消費者無法證實權益受到侵害:
1、有關行政部門、仲裁機構或法院已受理、處理的;
2、法律、法規或政策明確規定應由指定部門處理的;
3、消費者未按商品使用說明安裝、使用、保管或自行拆動而導致商品損壞或人身危害的。
消費者投訴:
消費者投訴可以采取電話、信函、面談、互聯網形式進行。但無論采取哪種形式,都要講清楚以下內容:
壹是投訴人基本情況。即投訴人的姓名、性別、聯系地址、聯系電話、郵政編碼等。
二是被投訴方的基本情況。即被投訴方名稱、地址、電話等。
三是購買商品的時間、品牌、產地、規格、數量、價格等。
四是受損害的具體情況、發現問題的時間及與經營者交涉的經過等。
五是購物憑證、保修卡、約定書復印件等。
以上內容參考:百度百科-投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