準備以下材料並提交稅務局開具發票:
1.增值稅專用發票用於開增值稅發票和納稅申報表。
2.增值稅專用發票是代貨物運輸業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進行納稅申報。
3.代理人身份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4.加載統壹社會信用代碼的營業執照或登記證書。
5、人身保險代理人姓名、身份證號、聯系方式、繳費時間、繳費金額、房租稅費明細清單。
6.房地產出具的書面確認證明。
7.轉讓房地產出具的書面確認證明。
8.受讓方應加載統壹社會信用代碼的營業執照或登記證書,轉讓方代理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擴展數據
發票要求如下:
1.開具發票的單位和個人應當建立發票使用登記制度,設立發票登記簿,定期向主管稅務機關報告發票使用情況。
2.開具發票的單位和個人應當按照稅務機關的規定存放和保管發票,不得擅自損毀。已開具的發票存根和發票登記簿應當保存5年。保存期滿後,經稅務機關檢查後銷毀。
3.稅務機關需要將開具的發票調出檢查時,應當向被檢查單位和個人開具發票換票。發票交換憑證與調出檢驗的發票具有同等效力。被調出檢查發票的單位和個人不得拒收。
百度百科-代開發票
百度百科-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