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縣級以上政府設立殘疾人協調委員會,簡稱殘疾人委員會。政府主管副職是殘聯委主任,民政局、教育局、工商局、稅務局、衛生局的副局長是副主任。殘疾人委員會的辦公室設在殘疾人聯合會。
I .殘疾人聯合會
1.殘疾人聯合會的主要職責是調查殘疾人狀況,統計其數據,分析致殘原因,為殘疾人提供康復和預防方面的技術服務。
2、在優生、入學、生產、生活、婚姻、康復、預防等方面的活動中切實改善殘疾人的生產生活條件。
3.中文名:殘疾人聯合會
4.自然:聯邦
5.成立日期:2008年6月165438+10月65438+2月。
6.名譽主席:鄧樸方
7.主席:張海迪
壹、中國殘疾人聯合會(以下簡稱中國殘聯)
國家法律承認的、經國務院批準的由殘疾人及其親友和殘疾職工組成的人民團體,是我國各類殘疾人的統壹組織。
二、中國殘疾人聯合會的宗旨是:
發揚人道主義,發展殘疾人事業,促進殘疾人平等充分參與社會生活,享受社會物質文化成果。
三、中國殘疾人聯合會有三個職能:代表、服務和管理:
(1)、代表殘疾人利益,維護殘疾人的合法權益;
②團結起來教育和服務殘疾人;
(3)、履行法律賦予的職責,承擔政府委托的任務,管理和發展殘疾人事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