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國稅局辦了稅務登記,但是現在還沒拿到稅務登記證,在證件下來之前需要做賬麽?求大神幫助
《稅收征管法》實施細則第22條第1款規定:從事生產、經營的納稅人應當自領取營業執照或者發生納稅義務之日起15日內,按照國家規定設置帳薄。由此可見做不做賬與辦理稅務登記沒有直接關系,也就是說,妳只要辦理了營業執照後,就必須在15日內設置賬薄;再之,妳即使沒辦營業執照,只要發生了納稅義務,也要自發生了納稅義務之日起15內設置賬薄。當然如果妳是個體工商戶,經營規模較小,又沒有建賬能力,經主管稅務機關批準也可以不見賬,妳的稅款由稅務機關根據妳的經營情況核定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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