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益信托創始人李旸曾對本報記者表示,“國外的信托壹般認為屬於民事信托,而目前我國內地的信托業務屬於商事信托”。李旸指出,“國外的信托或者說是個人信托,這種信托壹般是出於委托人財產處置的目的而設立;在國內,目前只有商事信托,是以盈利為目的的,對於委托人來說,更像是壹種投資理財的工具”。
然而,雖然國內資本市場未見像龍湖地產的方式,透過壹系列復雜的股權操作,最終通過信托的形式緩沖家庭因素對上市公司的影響的先例。而中國信托業服務功能的發展,多少可在事務管理類信托的發展中捕捉到剪影。
事務管理類信托的概念起源於銀信合作,不過至今並沒有明確的定義。
有的信托公司網站將事務管理類信托指為:通過通過設立動產信托、不動產信托、股權代持信托、家族信托、遺囑信托等產品,幫助其解決稅務籌劃、事務管理等問題。而上述龍湖地產的家族信托,可以被看做是事務管理類信托的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