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企業所得稅:銷售在建工程視同銷售企業財產,壹並計算繳納企業所得稅。
3.印花稅:合同雙方按合同金額的0.5 ‰繳納印花稅。
4.契稅。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土地使用權轉讓契稅計稅依據的批復五、根據國家有關土地管理的法律法規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契稅暫行條例》及其實施細則的規定,土地使用者轉讓土地使用權及地上附著物和建築物(包括在建房屋、 其他建築物、構築物及其他附著物)轉讓給他人的,按轉讓總價款征收契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