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訴訟中的舉證責任是:被告對具體行政行為承擔舉證責任,應當提供具體行政行為所依據的證據和規範性文件。民事訴訟中的舉證責任是當事人有責任為自己的主張提供證據。
法律客觀性: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六十四條
當事人有責任為自己的主張提供證據。當事人及其訴訟代理人因客觀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證據,或者人民法院認為審理案件需要的證據,人民法院應當調查收集。人民法院應當依照法定程序,全面、客觀地審查核實證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