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戶籍子女:提供社保證明的,社保工傷保險累計繳費時間以申請子女的父母(看護人)為準。提供營業執照的,按照營業執照的納稅時間加分(納稅證明可在稅務局服務窗口開具),每增加壹個月加1分。只有基本養老保險,沒有工傷保險,沒有加分,提交工商營業執照沒有納稅記錄不加分。加分最高不超過60分。營業所所屬公司未繳納社保的,按持股時間或在本市市場監管部門登記的公司成立時間計分(孩子父母必須是股東、合夥人、投資人,不只是法定代表人)。父母壹方或壹方以上為本地戶籍的,積分可以按父母遷入深圳的時間計算。每滿壹個月累計1積分,不滿壹個月不積分。積分不封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