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職黨員未在規定的時間到社區報到、八小時外未按規定次數參加社區活動的。
2、當年民主評議黨員不能評為“合格”以上等次,公務員、事業單位人員年度考核不得確定為優秀等次,黨員晉升所在支部取消當年“紅旗黨支部”評選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