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1、審計報告是註冊會計師根據中國註冊會計師審計準則的規定,在實施審計工作的基礎上對被審計單位財務報表發表審計意見的書面文件。從審計報告的定義上可以看出,審計報告主要工作是對管理層提供的財務報表反映的鑒證對象信息,即企業的財務狀況、經營成果、現金流量進行的結構化表述。
2、企業需要在年度終了5個月之內進行所得稅年度匯算清繳,適合實行查賬征收企業所得稅的居民納稅人要填寫《中華人民***和國企業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表》。
有的企業比如外資企業在中國的代表處除填寫納稅申報表之外,需要在進行匯算清繳時同時向稅務機關提供提交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年度審計報告。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公司法》 第壹百六十四條 公司應當在每壹會計年度終了時編制財務會計報告,並依法經會計師事務所審計。
財務會計報告應當依照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財政部門的規定制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