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業務概述
已辦理稅務登記的納稅人需要使用發票,憑發票領購簿核定的種類、數量、購票方式向主管稅務機關領購發票。
二、納稅人應提供的信息。
1.發票采購簿
2.稅控IC卡(機器用)
3.財務或發票專用章
4.用過的發票存根(首次購買除外,購買稅控發票攜帶已開具的最後壹份記賬聯)
三、稅務機關承諾時限
提供資料齊全,手續完備,無違規行為,當場符合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