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物業管理條例,物業公司要對其物業收費及使用情況進行公示。而業主所能查詢的,就是物業公示的這個資料。
如果業主對物業的公抄示資料質疑,可以向業委會提意見。若絕大多數業主都對物業公司的物業使用情況有異議,可以由業委會聘請專業的審計機構對物業費的收支進行審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