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企業名稱查詢:
申辦人提供法人和股東的身份證復印件;
2、提供證件:
新註冊公司申辦人提供壹個法人和全體股東的身份證各壹份。相關行政機關如有新規定,由相關部門和申辦人按照國家規定相互配合完成;
3、審 批:
(1)經營範圍中有需特種許可經營項目,報送審批;
(2)如有特殊經營許可項目還需相關部門報審蓋章,特種行業,許可證辦理;
4、刻 章:
企業辦理工商註冊登記過程中,需要使用圖章,因此由公安部門刻出,公章、財務章、法人章、全體股東章、公司名稱章;
5、申領營業執照:
工商局經過企業提交材料進行審查,確定符合企業登記申請,經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定,即發放工商企業營業執照,並公告企業成立;
6、代 碼 證:
公司必須申辦組織機構代碼證,企業提出申請,通過審定,由中華人民工和國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簽章。
7、稅務登記證:
經營場所租房協復印件;所租房屋的房產證復印件;固定電話;通信地址。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公司法》第八十八條
發起人向社會公開募集股份,應當同銀行簽訂代收股款協議。
代收股款的銀行應當按照協議代收和保存股款,向繳納股款的認股人出具收款單據,並負有向有關部門出具收款證明的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