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證合壹後,沒有組織機構代碼證,只有18位的統壹社會信用代碼,第九位-17位為組織機構代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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組織機構代碼按照強制性國家標準GB11714《全國組織機構代碼編制規則》編制,由壹個八位(或大寫拉丁字母)本體代碼和壹個壹位(或大寫拉丁字母)校驗碼組成。
組織機構代碼證包括正本、副本和電子副本(ic卡)。代碼登記部門在為組織機構分配代碼的同時,應當采集28項基本信息,並按照國家標準對這些信息進行編碼,將這些信息存儲在代碼數據庫和代碼證書(ic卡)的電子副本中,供代碼應用部門使用。
代碼登記部門采集的基本信息包括:機構名稱、機構地址、機構類型、經濟性質、行業分類、規模、法定代表人等。
我們身邊很多人在社會經濟活動中只知道辦理營業執照,卻對自己唯壹的身份證組織機構代碼證不夠重視,不能及時參加年檢。他們總覺得用處不大。
那麽什麽是組織機構代碼呢?
在經濟活動中起什麽作用?組織機構代碼是由國家質量技術監督部門按照國家標準頒發,賦予每壹個機關、事業單位、企業單位、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及其他機構的唯壹的、終身有效的法律標誌,覆蓋所有單位(包括法人和非法人單位及內設機構),是政府職能部門之間連接信息管理系統的橋梁和不可替代的信息傳輸紐帶。
參考資料:
組織機構代碼證-百度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