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您在北京,在完成月度納稅申報後,公司留存的增值稅納稅申報表第壹頁應加蓋:
1.妳公司的公章和納稅人的代碼章。
2.稅務局管理員簽名和“審核信息錄入正確,同意申報”的長印。
3.稅務局申報大廳加蓋的“受理專用章”。
以上希望能幫到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