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常熟按月繳納社保,“五證合壹”單位攜帶營業執照,其他非“五證合壹”單位攜帶依法設立的證照、稅務登記證、組織機構代碼證(原件及復印件);按要求填寫社會保險登記表(壹式兩份)並加蓋公章;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身份證復印件;銀行開戶許可證原件或復印件到常熟市象山北路9號二樓E區老年綜合窗口辦理。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六十條* * *用人單位應當自行申報,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除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外,不得緩繳或者減繳。職工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由用人單位代扣代繳,由用人單位按月告知本人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明細。無雇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社會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和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可以直接向社會保險費征繳機構繳納社會保險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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