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政府部門壹級的退休年齡男性為60歲,女性為55歲。處級幹部和副處級幹部屬於國家公務員。根據相關規定,男性60歲退休,女性55歲退休。退休是指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勞動者因年老、因工或因病致殘、完全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而退出工作崗位。
2.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第九十二條
公務員達到國家規定的退休年齡或者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應當退休。
第二,工人的退休年齡
全民所有制企事業單位。機關、團體的工人,符合下列條件之壹的,應當退休。
1,男,60周歲以上,女50周歲以上,連續工齡滿十年;
2、脫離、井下、高空、高溫、特別繁重體力勞動或其他有害健康的工作崗位,男年滿五十五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的,也適用於與工人同等勞動條件的基層幹部;
3、男年滿五十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經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
4.因工致殘,經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