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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州醫療保險報銷政策

法律分析:在參保地當地定點醫療機構住院治療。在當地定點醫院住院的城鄉居民憑社保卡住院。出院時按規定由基本醫療保險、大病保險、大病補充保險直接報銷。個人只需要支付應該由個人承擔的費用。已參保但在定點醫療醫院未發卡的參保人,需自行墊付住院費用。治療結束後,每月20日前將相應資料報送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進行報銷。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河南省醫保局、河南省財政廳、國家稅務局河南省稅務局關於轉發豫醫保發〔2020〕24號文件做好2020年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障工作的通知(豫醫保〔2020〕5號)我市城鄉居民和全日制大學生個人年繳費標準統壹調整為每人每年280元。我市城鄉居民醫療保險普通門診醫療實行門診統籌制度。城鄉居民門診統籌按我市人均個人繳費50%左右的標準建立,門診統籌基金從城鄉居民醫保基金中列支。市級門診統籌定點單位為二級(含二級)以下定點醫療機構,縣(市)門診統籌定點單位為縣級(或壹級)及以下定點醫療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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