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企業向境外個人支付傭金屬於來自境內的所得,應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個人所得稅是調整征稅機關與自然人間在個人所得稅的征納與管理過程中所發生的社會關系的法律規範的總稱。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第二條 第壹款 下列各項個人所得,應當繳納個人所得稅:(壹)工資、薪金所得;(二)勞務報酬所得;(三)稿酬所得;(四)特許權使用費所得;(五)經營所得;(六)利息、股息、紅利所得;(七)財產租賃所得;(八)財產轉讓所得;(九)偶然所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