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年6月5438+2月2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決定提高增值稅起征點,起征點為3000元。2003年2月發布補充通知,規定關於提高增值稅起征點的規定適用於所有個人,增值稅起征點為5000元。
鑒於問題中的情況,應該可以不交稅。
補充:這種情況可以直接咨詢湖北省國稅局。電話:027-873224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