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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按時繳納稅務機關規定的納稅期限,屬於哪種行為?

超過稅務機關規定的期限未按時納稅的,屬於欠稅。欠稅是指納稅人或個人超過稅務機關批準的納稅期限,不按時繳納稅款,拖欠稅款的行為。在認定行為是否“欠稅”時,壹定要搞清楚欠稅行為是否過了法定期限。只有欠稅行為已過法定期限,才是避免追繳欠稅罪所要求的“欠稅”事實。

因特殊困難不能按期繳納稅款的納稅人,經省、自治區、直轄市國家稅務局、地方稅務局批準,可以延期繳納稅款,最長不超過三個月。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壹條納稅人、扣繳義務人應當按照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期限或者稅務機關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確定的期限,繳納或者解繳稅款。

因特殊困難不能按期繳納稅款的納稅人,經省、自治區、直轄市國家稅務局、地方稅務局批準,可以延期繳納稅款,最長不超過三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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