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通常情況下,重慶市詐騙罪的立案標準:1、個人詐騙公私財物的價值數額在五千元到兩萬元以上;2、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直接責任人員通過單位名義實施詐騙活動,且犯罪所得歸單位所有,在50000元到20萬元以上。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 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