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史的發展
1953年中期,中央開始加強對中央人民政府系統各部門工作的領導,將政府工作劃分為工商、財貿、文教、政法、農業、外事等端口。為了加強對政府行政工作的領導。集中管理,主要是管理幹部,而不是直接管理行政事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