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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積金超額如何計稅!!

對工資、薪金所得,每月減除費用3500元(如果適用附加減除費用1300元,則可每月減除費用4800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再減除稅法允許在應納稅所得額中扣除的按規定繳存的基本養老保險費、基本醫療保險費、失業保險費、住房公積金等項目金額,以其余額按七級超額累進稅率計算應納稅額。

應納稅額=(每月收入額-3500或4800元及允許扣除的項目金額)×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

擴展資料:

住房公積金稅目範圍:

個體工商戶的生產、經營所得是指:

個體工商戶從事工業、手工業、建築業、交通運輸業、商業、飲食業、服務業、修理業以及其他行業生產、經營取得的所得;

個人經政府有關部門批準取得執照,從事辦學、醫療、咨詢以及其他有償服務活動取得的所得;

其他個人從事個體工商業生產、經營取得的所得;

上述個體工商戶和個人取得的與生產、經營有關的各項應納稅所得。

個人獨資企業和合夥企業投資者的生產經營所得,比照個體工商戶的生產經營所得。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住房公積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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