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壹,交通違章罰款還沒有處理:
1.超過15天未支付現場賬單的,從15天起,每天產生罰款金額3%的滯納金,直至支付完畢;(註:滯納金最高不得超過罰款金額);
2.違章超過3單不處理的,經查證屬實交警會拘留,情節嚴重的會扣車;
3.未辦理現場票的,不能換發、補發、轉讓駕駛證;
4.如果章不處理,事故,車損等。不會被車輛保險公司理賠;
5.違章不處理,不能通過車輛年檢、季檢、綜檢。
6.對駕照沒有影響。詳情請咨詢當地車管所。
二是交通違章不處理,不能年檢。
可以在網上查壹下。但網上查詢只能作為參考,具體情況還必須到交警隊查詢並繳納罰款。交了罰款就自動取消違章記錄。
三。交通違法將按照2013的違法日期進行處罰。
常規上,無論是按照新規還是修改前的規定執行扣分和罰款,都要以機動車違章日期為準。2012結束前的交通違法行為,扣分、罰款按修改前的規定執行。
違章處理是以交通違章發生的時間為準,而不是以什麽時候處理為準。因此,明年65438+10月1之前的違法行為仍按以前的交通法規處理,65438+10月1之後的交通違法記錄按新法規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