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票有效期是360天。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進壹步明確營改增有關征管問題的公告》規定:增值稅壹般納稅人取得的2017年7月1日及以後開具的增值稅專用發票和機動車銷售統壹發票,應自開具之日起360日內認證或登錄增值稅發票選擇確認平臺進行確認,並在規定的納稅申報期內,向主管國稅機關申報抵扣進項稅額。2017年7月1日及以後開具的海關進口增值稅專項繳納,增值稅壹般納稅人應自開具之日起360天內向國家主管稅務機關報送《海關完稅憑證抵扣清單》,並申請審核比對。
超過360天的發票因報銷人員滯留導致超過360天,不屬於上述列舉的客觀原因,因此,其進項稅額不能抵扣。
360天發票無需認證,增值稅壹般納稅人於2017年1月1日取得並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海關進口增值稅專用支付、機動車銷售統壹發票、收費公路收費增值稅電子普通發票後,360天內不再需要認證確認,已逾期的,2020年3月1日以後,也可通過省(區)增值稅發票綜合服務平臺進行確認;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
專票可以開電子發票嗎?
可以開電子發票。關文件顯示,自2020年12月21日起,全國部分地區新納稅人開始實施電子專用票據,發票範圍為全國範圍。目前,我國正在逐步實施發票電子化改革,實現增值稅全國專用發票電子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