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將鐵路運輸和郵政業納入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的通知》(財稅[2065 438+03]106號)《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實施辦法》;
第十二條增值稅稅率:
(壹)提供有形動產租賃服務,稅率為17%。
(二)提供運輸服務和郵政服務,稅率為11%。
(三)提供現代服務業服務(有形動產租賃服務除外),稅率為6%。
(四)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規定的應稅服務,稅率為零。
第十三條增值稅的征收率為3%。
應稅服務範圍說明:
第三,壹些現代服務業
法醫咨詢服務。
取證咨詢服務包括認證服務、取證服務和咨詢服務。
1.認證服務是指具有專業資質的單位利用檢測、檢驗和測量技術,證明產品、服務和管理體系符合相關技術規範、強制性要求或標準的經營活動。
2.認證服務是指具有專業資格的單位,對委托人的經濟活動及相關信息進行認證,發表具有法律效力的意見的業務活動。包括會計認證、稅務認證、法律認證、工程造價認證、資產評估、環境評估、房地產土地評估、建築圖紙審核、醫療事故鑒定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