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實名解綁可由稅務人員自行發起,實名解綁可獨立操作;也可以由管理人(法定代表人、財務負責人)發起。
2.納稅人自己松綁。納稅人需要登錄電子稅務局,輸入“綁定納稅人信息”。點擊解除綁定,解除自己與納稅人的綁定,然後解除綁定。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第十二條
稅務人員與征收稅款和查處稅收違法案件有利害關系的,應當回避。
《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實施細則》第76條
縣級以上稅務機關應當在納稅場所或者廣播、電視、報紙、期刊、網絡等新聞媒體上定期公布納稅人欠稅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