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按期辦理年度匯算需要承擔什麽責任?
退稅可以放棄
國家稅務總局表示,如果妳是屬於需要退稅的,是否辦理年度匯算申請退稅是妳的權利,無需承擔任何責任。
補稅必須辦
如果妳是屬於應當補稅的,辦理年度匯算是妳的義務。根據稅收征管法第六十二條,納稅人未按照規定期限辦理納稅申報和報送納稅資料的,由稅務機關責令限期改正,可以處2000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可以處2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的罰款,並追繳稅款、加征滯納金。滯納金則從超過繳納期限之日起,按日加收滯納稅款萬分之五。
也就是說,年度匯算申報後,如果妳需要補稅,請在6月30日前補繳稅款,否則將面臨每日萬分之五加收滯納金。
專家建議:為了不因漏稅影響個人征信,建議每個納稅人都進行年度匯算,在“個人所得稅”App上進行操作,幾分鐘就能知道要不要退補個稅。實際上,哪怕妳年收入不到6萬元,也可能產生退稅,這是新個稅法的福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