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殘疾人個人向社會提供的勞務,經批準可免征營業稅。2、殘疾人、老年人和烈屬從事個體工商戶生產、經營所得和勞務報酬所得,報市、縣地方稅務局批準後,予以減免。
3.個體戶需要納稅。個體戶為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納稅方式由稅務確定:1,按營業收入的營業額的5%。2.附加稅城建稅按營業稅的7%繳納。
法律依據: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實施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所得稅優惠政策的公告(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21第12號)第二條在現有優惠政策基礎上,對個體工商戶年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1萬的部分,減半征收個人所得稅。第三條規定本公告實施期限為2021 1 10月1至1 2022年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