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促進我區教育事業的發展,提高教育教學水平,根據我區教師配置的實際需要,特發布本招聘簡章。
壹、招聘崗位
區教育局所屬學校(所有事業單位)招聘教師43名(詳見附表)。
二、招聘條件
(壹)遵守憲法和法律,熱愛教育事業,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二)身體健康,能夠勝任中小學教學工作。
(三)具有相應的教師資格證書。
(四)中學教師應是全日制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並具有學士以上學位;小學教師應當具有全日制大專以上學歷。
(5)應聘英語教師須達到英語專業四級水平(應聘小學英語教師須達到英語專業三級)及以上。
(六)年齡在32周歲以下(1978 1年10月1日以後出生),具有符合崗位要求的勞動能力。
(七)報考的崗位應與所學專業壹致或相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