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規定,上半年退休後,職工養老金按照上壹年度社會平均工資計算,下半年社會養老保險平均工資公布後重新計算。因此,樅陽縣機關事業單位人員2022年3月退休,不重新計發養老金。
重新核算養老金的方法:個人養老金金額=養老養老金、勞動養老金和個人儲蓄;月養老金=當地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年齡補貼率×(個人年齡-65歲)勞動補貼率×個人累計繳費年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