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內容如下:壹、對個人購買的普通住房,且該住房屬於家庭(成員範圍包括購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唯壹住房的,減半征稅,即按2%的稅率征;
個人購買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且該住房屬於家庭唯壹住房的,減按1%的稅率征收收契稅。個人購買住房,凡不符合上述規定的,不享受上述優惠政策,即按4%的稅率征收契稅。
二、調整後的政策從2010年10月1日起執行。凡是2010年10月1日以前已簽訂購房合同的,且2010年12月31日前到財政部門辦理申報確認手續的,仍按原政策執行;2010年10月1日以後(含2010年10月1日)簽訂購房合同的,按調整後的政策執行。
淮南契稅調整 矛頭直指“二套房”
這次契稅調整中,首套房沒什麽變化,即購買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的還是按1%。之前契稅條例中“90平方米至144平方米的普通住宅按總房價的2%征收”被更改成了“對個人購買的普通住房,且該住房屬於家庭唯壹住房的,減半征稅,即按2%的稅率征”
此次契稅調整中清楚地劃分首套房和二套房的界線,即不符合首套房條件的無論房子面積大小全部按照4%稅率征收。
契稅調整前,80㎡總價30萬的二套房契稅按1%應繳3000元,按現在4%就要繳12000元;100㎡總價40萬的二套房契稅按2%應繳8000元。但按照現在的4%執行就要交16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