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 企業應全面、系統、持續地收集內部和外部相關信息,結合實際情況,通過風險識別、風險分析、風險評價等步驟,查找企業經營活動及其業務流程中的稅務風險,分析和描述風險發生的可能性和條件,評價風險對企業實現稅務管理目標的影響程度,從而確定風險管理的優先順序和策略。企業應結合自身稅務風險管理機制和實際經營情況,重點識別下列稅務風險因素:
董事會、監事會等企業治理層以及管理層的稅收遵從意識和對待稅務風險的態度;
涉稅員工的職業操守和專業勝任能力;
組織機構、經營方式和業務流程;
技術投入和信息技術的運用;
財務狀況、經營成果及現金流情況;
相關內部控制制度的設計和執行;
經濟形勢、產業政策、市場競爭及行業慣例;
法律法規和監管要求;
其他有關風險因素。
3.2 企業應定期進行稅務風險評估。稅務風險評估由企業稅務部門協同相關職能部門實施,也可聘請具有相關資質和專業能力的中介機構協助實施。
3.3 企業應對稅務風險實行動態管理,及時識別和評估原有風險的變化情況以及新產生的稅務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