佩戴黨員徽章必須嚴肅莊重。黨員胸章應佩戴在左胸正中,不得使用破損、汙損、褪色或不符合生產要求的黨員胸章。如果與其他徽章壹起佩戴,黨員徽章應放在其他徽章之上。
黨員應當妥善保管黨員徽章,不得出借、轉讓或者故意丟棄。
受損基層黨組織要定期檢查黨員證章的規範使用情況。對違反規定使用黨員證章的,要進行批評教育,責令改正。情節嚴重的,要給予通報批評,直至按黨的有關規定給予組織處理或紀律處分。
黨員在停黨或被開除黨籍時,應主動上繳黨員徽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