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如壹般由組織委員會負責黨務經費的管理(經費的收繳、支付和上繳等。);
3.黨務經費與企業行政經費分開管理,即黨建活動發生的費用不得在企業營業費用中列支;
4.因此,應納稅所得額的調整應針對所有計入企業營業費用的當事人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