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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稅務機關開具普通發票需要哪些資料?

(1)必須提供的證明材料:

1.《發票開具申請表》(該表由稅務機關提供,由申請人填寫);

2.申請開具普通發票的單位經辦人和個人(收款人)的合法身份證件(原件和復印件);

3.付款方(或接受勞務的服務方)對購買的貨物(或接受勞務的項目)出具的書面確認證明(個人小額銷售貨物或應稅勞務收入在200元以內不含本數>;以下除外)。書面憑證必須寫明收款人經營行為(或勞務)發生地、貨物(或勞務項目)名稱、單價、數量、金額、單位名稱、地址、聯系電話、聯系人,並加蓋單位公章(付款人為個人的,簽字確認)。

(2)根據不同情況提供的證明材料:

1、自產自銷免稅農產品須提供農產品產地村委會(或居委會)出具的“自產自銷證明”。《自產自銷證明》必須載明農產品種植(養殖)的品種、面積、數量、金額等內容。

2.申請開具普通發票金額較大的,每次在5萬元以上(含5萬元)的,應提供購貨發票(原件及復印件)或與當期經營活動相關的購銷合同(原件及復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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